当前位置:首页 > > 江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
01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02 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管理。 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03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个人首套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住房下调至30%。 04 实行阶段性安居补助。享受购房消费补贴。在我市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补贴500元/平方米;购买90-144平方米(含)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5万元。 05 加速吸引人口集聚。在城区无房的本市居民(户籍在建成区以外农村)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06 突显人口红利。已生育二孩家庭,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贴;已生育三孩家庭,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家庭需为江山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7月1日)。 07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加强挪用预售资金、二次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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