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1 为更好发挥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以下简称“促进机构”)作用,深入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扎实推动产业生态创新

2 促进机构奖励政策支持资金通过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项目申报、预算编报和执行,并开展绩效自评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政策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绩效管理。

4 促进机构主要指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政系统备案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等合法社会组织,以及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

5 综合评价促进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点方向,协助政府部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组织开展或参与实施的健全工作组织体系

6 每年择优选择10个左右促进机构,每个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7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促进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开展的项目招引、协同创新、数字赋能、品牌建设、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经贸会展等活动。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机器人推荐
 
栏目导航
 
最新信息
 
 
 
隐私条款
隐私政策
使用条款
咨询热线
 
销售咨询
4006-935-088 / 4006-937-088
客服热线
4008-128-728
 

版权所有 @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鲁ICP备18039973号-2      运营中心 / 北京·清华科技园九号楼5层      生产中心 / 山东省日照市开发区太原路71号

消毒机器人   讲解机器人   迎宾机器人   机器人底盘   商用机器人   智能垃圾站   智能服务机器人   大屏机器人  雾化消毒机器人  紫外线消毒机器人  消毒机器人价格  消毒机器人厂家  服务机器人底盘  核酸采样机器人  雾化消毒机  机器人OEM代工厂  智能配送机器人  喷雾消毒机器人  图书馆机器人  酒店送物机器人  云迹科技润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