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韶关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1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趋合理,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全面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培训率达到100%。 2 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更加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压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安全风险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 3 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高质量完成,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摸清。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短临精准预警能力大幅提升,城乡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控制在15000以内。 4 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配置科学、体系完备、指挥顺畅、技能精湛的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建成,森林防灭火、危险化学品、防汛抢险、抗震救灾、矿山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全面建成,应急物流时效大幅提升,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0.4‰,灾害事故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率达到100%。 5 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预案体系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部门准军事化管理和职业保障机制基本健全,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协同应对灾害事故能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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