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湖北省“十四五”时期艺术创作规划》的通知 |
“十四五”时期湖北艺术创作坚持贯彻“导向鲜明、统筹规划,涵养生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力争到2025年,建立新时代湖北艺术创作体系,全省艺术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 文艺作品质高量多,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机制更加健全,原创能力不断增强,体现时代精神、彰显荆楚文化特色、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优秀作品不断涌现,在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国家重大题材创作引导工程、现实题材创作扶持工程、历史题材创作工程、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全国美术作品展等全国艺术评比展演中获得佳绩。文艺队伍人才辈出,艺术人才结构更加优化,高水平创作表演人才脱颖而出,层次分明、专业齐备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逐渐形成。 湖北京剧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湖北歌剧、音乐剧、舞剧、话剧、地方戏曲全国影响力不断提升,形成名院名团聚集、名剧名作迭出、名家名角荟萃、群众参与广泛、演出市场活跃的良好发展局面。艺术团体活力迸发,国有文艺团体创新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民营文艺团体发展更加繁荣有序。 艺术评价体系完善,文艺评奖制度更加科学完备,艺术评论更加权威专业,推动产生更多高质量文艺作品。艺术与科技结合紧密,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融合发展,艺术传播力进一步提升,湖北文化艺术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文化软实力、国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艺培根铸魂作用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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