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服务功能保持稳定,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领先,生态竞争力显著增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减污降碳工作有效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形成,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初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山水人文之城。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先,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实现碳达峰目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域美丽大花园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新典范。 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地表水、出境断面稳定达标。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完成省下达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 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放射源辐射事故有效预防。 生态安全维护方面,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前列,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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