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帮扶文旅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继续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相关通知要求,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应缴纳数额的100%,补足质保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全省重点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定业务部门开展文旅专项服务,合理增加文旅行业有效信贷供给。 加强惠企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各类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大对文旅行业的支持力度,扩大面向文旅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将最长单笔担保贷款期限延长至36个月。 推行使用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积极推进使用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逐步扩大文旅行业保险统保项目覆盖面。 推进电影院复工复产。通过“情暖赣鄱”惠民观影活动影响带动群众走进电影院观影,推动我省电影市场复苏,增强电影行业发展信心。对2022年1-4月以来营业有票房且每月及时足额上缴了电影专项资金的电影院按照每个座位15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疫情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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