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清远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8/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 3.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5.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到65%,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 6.有效降低传染性疾病的母婴传播,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95%以上。 7.健全妇女心理服务和干预救治网络体系。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8.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9.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 10.女性化妆用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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