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
2022年第一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 【享受主体】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022年第二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 【享受主体】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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