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出台一系列惠民殡葬政策,减免或补助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费用和节地生态安葬费用,72.09%的县(市、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69%的县(市、区)将惠民政策扩大到全体居民。 落实民政部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部署要求,全省建成殡葬信息化系统平台,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办理、经营性公墓审批(年检)以及殡葬证书核发等实现网上办理,定期向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相关数据,基本实现殡葬服务监管常态化、服务机构经营管理规范化、便民惠民服务多元化目标。 到2025年末,全省火化率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60%以上,实现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火化炉尾气排放标准全部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到乡镇及200户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加快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城市居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短缺问题,健全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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