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韶关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261.13万亩;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万亩以上,其中水稻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5万吨左右,水稻产量稳定在68万吨左右,实现口粮基本自给,力争花生等油料作物面积保持在62万亩左右。 全市蔬菜播种面积持续稳定在100万亩左右,蔬菜优质率达100%,放心菜认证基地面积覆盖率达80%以上,蔬菜生产全部实现基地化、标准化与品牌化,蔬菜亩产值达1万元以上。 全市猪肉、禽肉产量分别保持在24万吨、5万吨以上,禽蛋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出栏生猪和家禽稳定在334万头和3300万羽以上,建设3个10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30个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100 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规模养殖比例达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打造一批韶关特色优质畜禽产业品牌。全市畜牧业产值达95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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