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 吉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岗位配备更趋完备,部门职能边界更加清晰,工作体制、协同机制更加合理,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建立,全省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2.应急管理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应急管理的人员队伍、工作条件、物资装备、待遇保障等明显改善,履职能力、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工作条件达标率达到80%;应急管理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90%;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其中,新增人员专业人才占比不低于70%。 3.灾害事故抵御韧性显著增强。全省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的综合监测、风险识别、预警预报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重大风险化解与综合监管能力显著增强。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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