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天津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1.保障儿童健康权益,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儿童健康素质持续优化。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7.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3%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0至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中小学校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者。 11.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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