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十四五”期间,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5%,每县(市、区)每年开展1次“敬老月”活动,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占6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60%以上,100%的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规划》提出,加快发展高质量健康养老服务,让“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公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推动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床位设置和具有康复功能床位建设,康复护理床位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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