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园区具备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园区内实现光纤宽带或5G全覆盖,在网络传输、物联网、数据存储、计算资源等方面能满足园区内企业对网络信息服务质量和容量的要求。园区内企业上云比例不应低于60%,其中,使用部署在山东省本地的云资源的不应低于60%。园区建设有省级边缘计算节点,或依托省内工业大数据中心部署有智慧工厂、智慧园区等数字化转型应用的,优先予以支持。

(二)园区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明显,数字产业化园区中数字产业相关企业入驻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5家,且占比不少于试点园区企业总数的50%;其中,纳入统计范围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0家,且每年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不少于1家。产业数字化园区应至少有2家龙头骨干企业及不少于20家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

(三)园区示范带动作用强,数字产业化园区有省部级及以上的数字经济相关创新平台、优秀产品、解决方案等试点示范项目5项以上(或市级10项以上);

(四)园区创新能力突出,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10%;应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机构;

(五)园区具备其他特色功能,经认定,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机器人推荐
 
栏目导航
 
最新信息
 
 
 
隐私条款
隐私政策
使用条款
咨询热线
 
销售咨询
4006-935-088 / 4006-937-088
客服热线
4008-128-728
 

版权所有 @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鲁ICP备18039973号-2      运营中心 / 北京·清华科技园九号楼5层      生产中心 / 山东省日照市开发区太原路71号

消毒机器人   讲解机器人   迎宾机器人   机器人底盘   商用机器人   智能垃圾站   智能服务机器人   大屏机器人  雾化消毒机器人  紫外线消毒机器人  消毒机器人价格  消毒机器人厂家  服务机器人底盘  核酸采样机器人  雾化消毒机  机器人OEM代工厂  智能配送机器人  喷雾消毒机器人  图书馆机器人  酒店送物机器人  云迹科技润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