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哪些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
目前阶段,以下情况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①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 ②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③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④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⑤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⑥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⑦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⑧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⑨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⑩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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