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5页半”来了,全文条旨与增、删、改、吸收一目了然 |
婚姻家庭编(共79条)、继承编(共45条)条文内容偏少,且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本身也属关联性较强的两编。为此,我们将两编的梳理合并一块推送。两编条文数量虽不多,但重大变动、重要调整却不少,值得关注。 婚姻家庭编,较《婚姻法》《收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原有规定,有很多调整、变动、新增。婚姻方面,如禁止结婚情形、无效婚姻情形、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经济帮助等规定的变更;收养方面,如收养人条件、收养人数量限制、征求被收养人意见的年龄、收养评估等方面也有重大变化。 继承编,新增的不仅有众所周知的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更有遗嘱信托、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遗产管理人制度等。此外,多份遗嘱效力顺位规定的调整也非常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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