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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它又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60个条文,覆盖每一名公民的全部生活,不管是衣食住行、生产经营,还是婚丧嫁娶、生老病死,我们每天都在与《民法典》打交道,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民法典》给所有公民带来了全新美妙的体验。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那么下面张律师将《民法典》人格权编新增亮点总结如下:
亮点1:规定性骚扰认定标准,即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禁止性骚扰的义务。 亮点2: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将权利范围由静止的私密信息扩展到对午夜来电等骚扰行为的防范。 亮点3:未成年权益得到更大的保护,对受性侵未成年人索赔的诉讼时效做了特殊规定。 亮点4:避免科学伦理,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亮点5: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继承。 亮点6:规定了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亮点7:明确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 亮点8: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亮点9: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亮点10: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侵害他人肖像权。 亮点11: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
亮点12: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 亮点13: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 亮点14: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个人信息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亮点15: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业务。 亮点16:规定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亮点17: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人格权编还有很多保护人格权的法律规定,以上仅是张律师选择的部分要点条款与大家分享,《民法典》迎难而上,是社会经济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它用更完善的规则守护爱的港湾,它的出台是历史的选择,也是时代的呼唤,《民法典》,我们欢迎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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